【标准工时】劳工界批新方案与标准工时背道而驰 合理化长工时
政府今日公布(13日)新工时政策的整体方案,将立法规定劳雇双方签定书面工时合约,以及“划线”规管每月工资1.1万元以下的基层雇员,超时工作补水工资率为最少1:1。已退出标准工时委员会的劳方委员梁筹庭表示,对方案感到失望,并批评与标准工时政策背道而驰,未有立法规管“打工仔”工时:“好失败,只系一个标准合约,劳资双方自己订,咁正常是一星期48小时,依家你订60小时又得,52小时又得,将唔合法嘅嘢合法化佢,受害咪又系工人。”
梁筹庭:1.1万元的工资线太低 受惠人数太少
梁筹庭斥责政府“划线”1.1万元的工资线太低,一般市场“打工仔”的工资已达到1.2万至1.5万元,受保障的“打工仔”甚少,基层员工如零售业员工、酒楼侍应、文员等都未能受惠。他指,标时委员会曾就“月薪2.5万元以下、每周44小时工时,及1.5倍超时补”研究,惟最终方案未有接纳,超时补水更只订为工资1:1,建议并不合理:“人地都系牺牲工余生活去加班,但额外补偿都无,对雇员公唔公道?”
《香港01》翻查统计处2016年资料,显示各行各业每月工资中位数全部超过1.1万元,当中包括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饮食及零售等基层工种。
统计处按行业主类划分的每月工资中位数
部份行业主类
每月工资中位数 (港元)
制造
15,600
饮食
11,800
物业管理、保安及清洁服务
11,200
零售
12,400
批发
13,800
文书支援人员
13,500
资料来源:统计处
邓家彪:方案形同虚设
劳顾会劳方代表邓家彪亦持相同意见,政府的方案对解决长工时无帮助,他直言:“甚至系将长工时合理化、合法化”,因雇主可于合约上将工作时间加长,避免出现超时补水的情况,他认为政府提出的方案同虚设。
举例,侍应的月薪为10,900元,在政策实施前每天工时为9小时,每星期工作6天,偶尔须无偿加班。假设政府方案实施,雇主为逃避超时补水,可以将合约上每天工时延长为12小时兼工资不变,即使员工每日加班3小时,他无须补水,又不触犯劳工法例。根据现时34.5元最低工资水平计算,该员工只要薪金高于10,764元便无触犯最低工资水平。
现有政策
新政策
雇主灰色地带
合约列明工时
每天工作9小时
每天工作9小时
每天工作12小时
补水
OT无补水
每天OT 3小时,
以补水1.1计算,须补水3,636
OT无补水
月薪
10,900元
10,900元+3,636元=14,546元
10,900元
*薪金高于10,764元便高于最低工资水平。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萧伟强预料,2018年下半年会将方案交立法会审议,估计最快要2020年底才可实施。邓家彪直言,政府的方案“好难收货”、“上立法会都好难”,因政府并无作出任何落实“标准工时”的政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