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 女职员认打2岁童头至跌倒 官称人手紧张非理由囚4周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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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去年爆出虐儿丑闻,多名职员被控虐儿。其中一名女照顾员被指拍打涉案2岁男童的头部,使他面朝下跌在床上,早前承认一项虐儿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今(3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指,被告案发时采取处理儿童行为问题的手段毫无疑问是不正确的,更会令儿童此后以武力处理纷争,强调即使童乐居当时有人手紧张的问题,被告亦不应舍难取易,判被告入狱4星期。

被告卢敏儿(52岁)承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于2021年12月19日在童乐居,身为年满16该而对2岁的男童B负有管养及照顾责任的人,而故意袭击、虐待或忽略他。案情指,B当日跪在床上背向卢,卢则以右手拍B的头部,使他面朝下跌在床上。

女被告卢敏儿承认打2岁男童头部,被判囚4星期。(资料图片)

男童未必能向家人作出投诉

黄官判刑指,法庭要向儿童工作者发出明确信息,忽略及虐待儿童会招来严重后果,亦指涉案男童因为家庭的特殊需要才交由童乐居照顾,未必如其他小朋友般幸运,可以向亲人作出投诉,认为被告这类专业人员有重要角色,要照顾及爱护幼童。

或影响儿童以武力处理纷争

黄官亦有考虑到涉案时间非长,无证据显示男童的身体、心理或情绪受到影响,但强调不论儿童有任何行为问题,被告使用暴力处理,即教导儿童日后以武力处理纷争。黄官亦指,即使当时童乐居有人手紧张的问题,被告亦不应舍难取易。

不排除被告以错误方式处理

黄官最后考虑到,涉案男童当时的行为具危险性,故需要及时阻止,又考虑到被告案发时要面对不少儿童,除本案外在镜头下未牵涉其他虐儿事件,不排除被告只是以错误的方法处理事件,终判其囚4星期。

案件编号:KCCC59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