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女职员无故拍打幼童后脑及摔童落地 囚26周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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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院舍童乐居虐儿案,累计34名职员被起诉,其中一人涉曾无故拍打幼童后脑、将幼童摔落地上等,她早前承认3项虐儿罪。案件今(11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裁判官叶启亮指,翻看闭路电视片段时发现控方案情遗留某些细节,如被告把幼童摔落软垫后,曾替他的头背涂药膏,又指涉案幼童蹒跚学步、尚未懂得表达情绪,没作任何激怒被告的行为,却遭粗暴对待,判囚4个月10周(约26周)。

案件开审才改认罪

被告谢绣蔚(25岁)承认于2021年11月20至25日期间,在童乐居身为负有管养责任的人,故意袭击或忽略3岁男童F、1岁男童R及一名不知名儿童。她原本不认罪,开审当天才改认罪。

童乐居前年被揭发有多名女职员曾虐待儿童,共有34人被起诉。(资料图片)

用毛巾用力捽男童F脸部

案情指,被告于11月20日在童乐居活动室内,突两度拍打用手抱头的男童R,约20分钟后又在捉住另一不知名儿童左臂,将他摔落地上令其哭泣。同月25日,被告又拿毛巾用力捽微举起手臂的男童F脸部,F随即哭泣跑往门口。

官看片发现被告疑涉袭另一幼童

叶官判刑时前提到,翻看闭路电视后,发现涉案控罪发生之时,被告涉嫌袭击另一幼童,但该事件并不属于控罪范围内,要求控辩双方商讨如何处理。控方代表回应指,今日可以继续判刑,至于另一事件则会稍后再作跟进。

求情称有买零食及礼物给幼童

叶官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于2018年从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取得幼儿教育高阶文凭后,翌年加入童乐居任,形容她工作投入,并会私下出钱买礼物和零食予童乐居幼童,相信是因受到同乐居不良文化渲染、一念之差才会干犯本案,并非本性残暴,现已明白自己行为不能饶恕,对此感到痛心。

官斥被告滥用社会及公众信任

叶官判刑时指,被告受托照顾幼童,担当着重要角色,其行为明显滥用社会及公众信任,又指童乐居接收的幼童蹒跚学步、尚未懂得表达情绪,被告作为照顾者,却缺乏耐性,以错误和粗暴的方式对待幼童,对其造成不必要苦楚。

涉案儿童未有作激怒被告的行为

叶官又提到,重复检视闭路电视片段后,发现控方案情忽略不少细节,例如被告用毛巾粗暴地替男童F抹脸时,曾经压向他的脸部;被告将不知名男童摔落后,男童趴在地下近30秒,动作缓慢,被告之后把他抽起检查,其后替他头、后颈搽药膏。但涉案儿童没有作任何激怒被告,或令她情绪失控的行为,要令其如此粗暴地对待儿童。

儿童或会仿效暴动行为

叶官批评被告行为非常不欠当,或会树立坏榜样,令其他儿童仿效暴力行为,尤其是被告作为专业人士,有别于未经训练的父母,不过考虑到3次事件历时不久,没有证据显示幼童受到永久伤害,给予认罪扣减后,就3罪判囚4个月10周。

案件编号:KCCC188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