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车撞人35死43伤|62岁凶手樊维秋被执行死刑 为发泄私愤肇事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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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去年11月发生体育场开车撞人事件,导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住院。新华社报道,珠海市中级法院1月20日(周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珠海市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早前新华社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62岁的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于2024年11月11日晚,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
法院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服判,广东省高阶法院覆核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经覆核依法核准樊维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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