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车撞人35死|肇事司机判死刑 法院:社会危害极大,性质恶劣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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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11月11日发生体育场开车撞人事件,导致35人死亡。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与审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7日判处62岁嫌犯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于2024年11月11日晚,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
法院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
据了解,珠海早前发生男子驾车无差别撞人事件后,当地多项大型运动均宣布取消或延期举办。珠海马拉松组织委员会12月24日发布公告,宣布因故延期至2025年1月12日举办的2024年珠海马拉松取消举办。
事发至今,珠海市多名官员被撤职,珠海市长黄志豪、副市长谢仁思辞职,并免去谢仁思的珠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另外继12月8日珠海香洲区区长有所调整后,广东珠海香洲区政府网站“区领导”一栏中,区委书记一职再发生变化,刘力替换李伟辉任珠海市委常委、香洲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