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香港创科发展关键在于培育能力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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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X科技创业平台”日前举办的青年科技创新创业论坛上,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演沟中表示香港在创新科技发展上拥有“绝对优势”。惟香港由始至终都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在今日“空气中也飘浮着科技的味道”的世界里,香港的创科发展更在早前被腾讯主席马化腾评为“总是觉得差那么一点”。究竟是香港的“绝对优势”仍略嫌不足,抑或单靠“绝对优势”不足以让香港在创科领域有所成就?

深圳过去近40年的发展轨迹,其实已经证明了所谓的优势并非决定性因素。深圳在建市之初在技术发展上可谓一片空白。别说没有几所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人才也相当匮乏,工程师数目只有可怜的两名。但凭借这个极其薄弱的基础,深圳已能够蜕变为全国公认的创新中心,孕育出华为、中兴、腾讯、大疆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全球创意城市网络”,获颁“设计之都”的称号。如果深圳赶上香港不是源于运气,那就必然源于来自两者过去在决策和行动上的差异。

拥有优势,可以更容易取得成功。但即使没有优势,也不代表只有走上失败一途。情形就像一个天赋极高的球手,在早年出道即光芒四射;但其他球手仍然可以通过刻苦的练习,晋身成为世界顶尖高手的行列。这个比喻意味着球手之间的差距取决于能力,而非优势。如果把区域创科竞争看成一场球赛,那么香港技不如人,肯定是在培育技术能力的工作上有不妥善的地方。

技术必须转化为或结合到产品,才能真正产生经济价值。而设计产品的技术能力,包含着科研人员的诀窍、经验和程序,只能通过实践去获取和累积。偏偏香港的创科政策与相关举措少有直接以刺激产品设计开发为目标。甚至天真地以为按制度批批拨款,于“有利的环境”旁边稍稍扶持,创科企业就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林郑月娥到深圳考察创科产业发展,并为深港设计创意产业园奠基。(有线电视截图)

深圳与香港不同的地方,在于深圳的创科举措几乎无一例外地以“产业化”为导向。深圳明白政府和大学在商业研发方向的判断不具优势,政府因而参照外国经验建立起风险资本金融制度,确保资本更高效配置;与此同时,深圳以官助民办的方式,深度参与建立一批科研机构,力求在前沿领域实现突破之余,制造的产品能在市场上卖出去。遇有个别企业在发展上面临障碍,政府不会袖手旁观。例如在90年代,在深圳政府积极协调下,令华为得以从国营银行手中获得重要的贷款支持。如果当年深圳政府消极避事,华为会否成长为一只会生金蛋的天鹅、其制造的智能手机会否仍然像今天一样在市场上大行其道,则很难说得准。

是甚么因素令香港无法展现出深圳那种求进的魄力呢?行政长官对“绝对优势”的演绎或许可给予我们一点启示。在行政长官的演说中,“一国两制”被列为芸芸优势元素之首。若“一国两制”能产生任何优势的话,必然源于“两制”在一国之内并存和互补。在这个意义上,深圳河以北的所有城市理应不比香港输蚀多少。问题是,“绝对优势”是指那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质,行政长官的说话逻辑上只能够被理解成香港的“一制”更为优越。正正是这种自大心态和对发展趋势的错误研判,导致香港整个社会未有察觉到培育能力的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