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女子特制衫裤多处藏逾千支私香烟 判监两月兼罚$2,000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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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昨日(6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停一名49岁抵港女旅客清关检查时,先后在她所携带的卫衣前口袋内,和其身穿的特制外套内,发现141支及240支未完税香烟。随后,海关人员再发现她在腰间缠绑了320支未完税香烟,并在其穿着的紧身裤内搜出480支未完税香烟。
案件中,海关共查获1,1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5,300元,应课税值约3,900元。该名女旅客亦随即被捕,因管有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7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两个月和罚款2,000元。
海关欢迎判刑,表示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