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扫黄 3泰籍女涉违反逗留条件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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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今日(4日)在区内展开行动,打击非法卖淫,共拘捕3名年龄介乎19至40岁的外籍女子,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她们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知,全部被捕人均为泰籍,持护照来港。行动中,警方检获润滑剂、安全套及按摩油等证物。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警方表示,会继续全力打击有关罪行,以维持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