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涉街站筹款 有撑长毛字眼及付款二维码 两人罪成罚1800元
社民连前年在旺角东天桥两度摆街站,涉在易拉架上展示收款二维码,“长毛”梁国雄妻子兼社民连主席陈宝莹,和两名成员及义工被票控,控以5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他们否认控罪受审,案件今(16日)在九龙城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曹远山指,其中一次街站的易拉架上,印有“捐钱撑长毛”等字眼,并付有收款二维码,可见当时有筹款活动,裁定陈及其中一名女义工各一项传票罪成,分别罚款1000及800港元;另一次街站因控方末能证明有收集金钱活动,裁定余下3传票罪名不成立。
曹官裁决时指,涉案条例的立法原意是规管有可能影响到公众安宁的行为,着眼点非能否筹集到金钱,亦不应局限于实体金钱的收取。
7月份街站票控两被告
社民连主席陈宝莹(67岁)、成员唐婉清(74岁),各被票控两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指两人于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桥上近弼街,无合法许可权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装置以进行筹款活动,且并非根据及按照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进行该活动,违反《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17)条,曹官裁定这次街站两名被告罪成。
8月份街站3传票均不成立
两人另与义工何荣溢(52岁)再被票控一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此罪则发生于2021年8月14日同地。曹官裁定裁定涉8月份街站的传票均罪名不成立。
易拉架印有捐钱撑长毛字眼
就7月的街站,曹官认为虽然未能确认陈宝莹当日有提及筹款事宜,惟现场的两个易拉架印有“捐钱撑长毛”等字眼,及有连结至梁国雄、吴文远等人Patreon帐户的二维码,故裁定当时有收集金钱及筹款活动。而陈宝莹及唐婉清当日分别持咪喊话及有派传单,故裁定两人罪成,陈被判罚款1000元,唐则判罚款800元。
另一次街站二维码用意不明确
至于8月14日的街站,曹官指由于警员证人未能确认涉案两个箱子为筹款之用,现场的易拉架只印有社民联的银行及Facebook 二维码,而且字型较小,其中用意不明确,认为控方末能证明当日有收集金钱活动,裁定3名被告就当日的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KCS 142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