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仍有租约沿用不合法例条文 团体请愿促地监局监管中介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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㓥房租务管制生效13个月,有关注团体指仍收到不少㓥房户反映地产中介未有依例执行,容让业主滥收水电及其他杂费,也有地产中介没使用差估署提供的标准租约及打厘印,甚至未有租约等,未有履行地产代理责任。团体今日(1日)前往地产代理监管局请愿,希望地监局提升监管力度,并经常审视监管情况,以确保地产代理的专业质素。
▼3月1日 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于地监局请愿▼
民间监察政府推行租管阵线指,㓥房租务管制生效后,仍收到不少㓥房户反映地产中介未依例执行,去年10月21日曾联同各区居民于到地监局表达诉求,惟至1月才收到局方的“罐头式”回复,认为局方未有回应基层的忧虑,今日再次前往地监局请愿。
该团体指,有租客称在租管条例实施后,续约时仍有地产中介要求以100元才能换取书面合约,更有地产代理拒绝为租约打厘印。除了合约及打厘印的问题,团体也指出地产代理协助制定的条款依然沿用租管条例修订前或不合法例规定的条文,包括沿用所谓的“㓥房公价”水电收费,未有履行他们的专业责任确保业主及租客双方的权益。
该团体认为,㓥房租务管制已生效13个月,不论地产代理的行为是对条例不熟悉还是明知故犯,均反应地监局对条例欠缺宣传及对地产代理欠缺教肓,使他们不清晰条例的内容及罚则,未能持平的保障各方权益,发挥应有的角色。
团体建议,地监局应加强对地产代理宣传租管条例的内容及执业须知,也应就租管条例举行强制性参与的工作坊,要求所有的地产代理参与,以加强他们对条例的认知,并提升地产代理执业时的专业和提供资讯的可靠性及真确性。团体也建议局方,不要只推出执业通告,应提升监管力度,并经常审视监管情况,以确保地产代理的专业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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