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梁福元称若上诉失败 不排除寻求人大释法:快靓正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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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议局新界传统权益委员会主任梁福元今日(14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乡议局经内部商讨及听取法律意见后,很大机会就案件提出上诉,但未有确实时间。他又称,若最终在终审法院败诉,乡议局不排除会要求人大释法,“人大释法最快、靓、正,但香港尊重法治精神,可以经过法庭裁决,如果唔合理、违背当时《基本法》原意,人大都有责任、有权去释法。”

梁福元称人大释法是最一锤定音的做法。(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本月初裁定“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在丁权覆核案中的部份理据胜诉,包括以私人协约形式建丁屋、或换地建屋属违宪,但在私人土地上建屋则合法。

乡议局新界传统权益委员会主任梁福元。(无线电视截图)

上诉理据:政策制定时三种方式均可建屋

乡议局新界传统权益委员会主任梁福元出席无线节目《讲清讲楚》时表示,乡议局很大机会就败诉的二项提出上诉。他指出,法官可能不太清晰以协约或换地方式建屋,是源于丁屋权益衍生而来的辅助政策,照顾一至二成有丁权但无地的原居民需要。他续称丁屋政策于1972年制订,比中英联合声明更早,“用呢3种方式建丁屋系持之已久,《基本法》第40条传统传益唔系净系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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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问到最终会否寻找人大释法,他就指释法是最一锤定音的做法,“人大释法最快、靓、正,但香港尊重法治精神,可以经过法庭裁决,如果唔合理、违背当时《基本法》原意,人大都有责任、有权去释法。”他强调并非为个人利益,“如果村民系唔理性嘅,你睇今日嚟讲,有好多新市镇土地,都系来自村民贡献出嚟,搞到佢哋自己都有住屋问题,大家都要理解佢哋嘅心情、权益一直受到剥削。”二成原居民有丁、人无地 梁福元表示现时新界有丁、无地的原居民约占整体二成。他认为丁屋政策已实施多年,丁屋政策应与时并进,例如考虑兴建丁厦及提供免息贷款,解决原居民的住屋问题。至于是否应禁止丁厦转售,他指出只要补地价便合法买卖,不应作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