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潜逃后遭颁令破产 破管处获准暂不开始计算其破产期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保释期间潜逃后,又涉违国安法被国安处悬红100万通缉,他早前遭律政司提出破产呈请,法庭今年2月颁令许破产。破产管理处向法庭申请“不开始令”,即暂不开始计算许的破产期,变相令其破产期的解除时间亦会延后。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聆讯,法官批准申请。
破产管理处今由律师代表,许智峰则没有派出代表到庭。
被破产人士未有出现可申请不开始令
根据破产管理署网页,凡破产令于2016年11月1日或之后作出,而破产人士又没有亲身出席初次会面,或出席初次会面,但没有向暂行受托人或受托人,提供合理要求的资料,暂行受托人或受托人可申请“不开始令”。
许2020年赴丹麦时宣布流亡
许智峰涉4宗刑事案后获准保释,2020年向法庭批准申请离港到丹麦外访,到达当地后宣布“流亡”。律政司加控他刑事藐视法庭罪,高等法院在他缺席下裁定其藐视法庭罪成,判囚3年半,并须向律政司支付惩罚性讼费。
流亡后多次在社交媒体鼓吹港独
许自流亡海外后,被指多次在海外透过不同社交媒体和新闻媒体,鼓吹港独及台独,请求外国对香港和中国进行制裁等,涉嫌干犯国安法。此外,他在社交平台发帖,透露已获澳州法庭颁认许为律师。
案件编号:HCB7034/2023
23条立法|邓炳强斥许智峰网上吁“起底”:衰到无朋友许智峰网上贴港执法司法人员资料 政府强烈谴责:涉勾结境外势力23条立法|邓炳强反驳彭定康、许智峰“抹黑” 否认针对传媒许智峰遭律政司申请破产 许缺席聆讯被颁令破产媒体引述许智峰促陶辉交待612开枪决定 警去信表达不满及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