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卖居屋|房委会出招禁业主卖吉屋 申售卖书须交公用事业帐单
有西九居屋王之称的长沙湾凯乐苑去年出现一宗“清水楼”单位成交个案,业主持货近4年,转手劲赚近400万元,业主涉嫌违反与房委会所签订的买卖协议。事件曝光后,房屋署展开调查,业主最后需提交出售单位后所赚取的所有利润。为防止再有人霸屋图利,房屋署今日(5月31)公布再出招,由明日(6月1日)起,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申请“可供出售证明书”时须提交最近六个月内由公用事业机构发出的帐单副本,作为支持其申请的居住证明;若申请者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房委会会拒绝有关申请。
凯乐苑“清水楼”业主转手赚395万要上缴房屋署
居屋业主可在禁售期后,申请出售名下单位,如选择在居屋第二市场出售序合资格人士,更毋须补地价。在复建居屋后买到的业主,受惠于早数年的楼价升浪。邻近港铁南昌站的长沙湾凯乐苑E座高层4室,实用面积629平方呎,属3房套房间隔,望开扬市景,业主从未入住,属“清水楼”,在2023年8月份以未补价838万元沽出,持货近4年,转手帐面大赚395.21万元,单位期内升值89%。
不过其后被揭发该单位为“清水楼”,即业主买入后没有装修及入住,业主涉嫌违反与房委会所签订的买卖协议。房屋署展开调查,收回业主所得利润,业主一场空欢喜。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年初指仍有数个相类似单位个案,当局正进行调查。
房委会:单位须由业主及申请表上全部家庭成员居住
房委会今日公布“居屋2023”全数售出时,重申已提醒资助出售单位业主,须遵守与房委会所签订的买卖协议规定,有关单位须由业主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请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员居住。倘若业主或其家庭成员事前未得房委会的书面同意,不再实际或永久居于该单位,房委会有权要求业主将单位转让回房委会,有关费用及支出须由业主负责。
发言人表示,若发现业主违反相关规定,房委会将不会批准有关人士就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可供出售证明书”的申请。即使是已发出“可供出售证明书”,房委会亦有权撤销,以致有关业主将不能于居屋第二市场出售该单位。
须提交最近六个月公用事业机构帐单副本
房委会再公布,由明日(6月1日)起,资助出售单位业主申请“可供出售证明书”时须提交最近六个月内由公用事业机构发出的帐单副本,作为支持其申请的居住证明;若申请者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房委会会拒绝有关申请。
房委会公布,“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2023”(“居屋2023”)选楼环节已于今日(31日)完结,所有可供出售单位经约70天时间,已全数售出,销售情况与‘居屋2022”相若。房委会指,6个新建居屋发展共9,154个单位收到17.2万份申请。
房屋署回复查询时表示,今期居屋于1月31日起开始拣楼,截至今日共有9,627个单位成交,当中绿表3,219份及白表6,408份。而今天则有39位申请人到乐富客户服务中心拣选单位,其中有6个单位获选购。包括4个安丽苑单位以及2个安桦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