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故事影评:为何相爱却难以厮守?136分钟道尽一切结婚黑暗面
以下内容含《婚姻故事》剧透
导演Noah Baumbach于2005年曾以《The Squid and the Whale》一战成名,透过小孩与少年的眼光去看待婚姻制度的崩裂,明明是两个好人,明明深爱著彼此,却终究选择分离。
14年后的Noah Baumbach,自己也经历了离婚,透过一段婚姻的离异去看待夫妻之间种种的无奈与不堪,Charlie(亚当载夫/Adam Driver饰演)热爱艺术工作也充满才情,Nicole(施嘉莉祖安逊/Scarlett Johansson饰演)外貌姣好且独立自主,他们是普罗社会认定的郎才女貌,却终究因为个性上的分歧而选择离婚。
所有的问题,其实一开始就发生了,只是我们那时正在热恋。
Charlie充满才气,对于所有事情都有自己的想法,岂知总有一天他迷人的独到见解,到了婚姻之后也只能是控制狂主见。Nicole差一点就要成为大明星,但她想要逃脱宿命的掌控而委身自己投身文艺剧场界,却又诧异起自己竟然甘于这样的平凡,开始想要打造一番事业,便与丈夫开始频频争吵。
他爱简单生活,她爱热闹繁华,本来就是这样,没有谁对谁错,只能怪两人当时爱得火热,以为所有的缺点都可以视而不见。但是岁月很长,只要冷静下来,恋人所做的一切,都会是错误。
《婚姻故事》各个段落皆充满机妙,并以洛杉矶、纽约等两地的差异讲述两人在本质上的不同,Nicole能够自由穿梭在各大聚会之间纵情歌舞,她永远是焦点,Charlie看似内敛,而他的内敛总能转化成细腻,默默陪伴著老婆,即便他总不吝惜为妻子的表演提出任何意见。
倘若一场婚姻是从我成为了我们,虽能尽量以柏拉图爱情理论来形塑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伴侣,但是个体终究是个体,委身求全,不可能是一辈子。
《婚姻故事》最为精采的应该是那段拍了整整两天,总共拍了25次,几乎一气呵成的吵架戏,这对即将离婚的夫妻从一开始的和平讨论,到后来不小心踩到对方痛脚,进而攻击对方最为不堪的原生家庭,最后甚至痛斥“我希望你去死”,却忍不住崩溃痛哭向对方道歉,情绪层层堆叠,节奏也抓得极好,这确实是需要两个火花四射且演技精湛的演员才能做到,亚当载夫、施嘉莉祖安逊都贡献了这个世代非常难得的伟大表演。
所有的争执不都是这样吗?以为可以和平,其实谁都不想委屈,只好选择分裂。
一如片中的两位离婚律师Nora(罗娜丹/Laura Dern饰演)、Jay(Ray Liotta饰演)所说,当两人选择离婚的瞬间,当不成恋人,又要为了协调财产、抚养权,自然再也不可能是朋友了。
从此处来看,《婚姻故事》的命题突然变得非常庞大,不只是爱情故事,不只是离婚故事,更是直指人类传承至今的婚姻制度,或是男性与女性的差异,各自所遇到的困境,Noah Baumbach甚至很聪明的不带任何批判,男女各自有各自的缺陷,也会因为一时脆弱而不小心伤害对方,距离也是在这一瞬间被制造出来的。
我们以为Charlie在一时意乱情迷下出轨,很糟糕,但下一段又会因为他即便不小心割伤自己血流如注,仍要躲避目光怕小孩吓到,用力压著自己流血的手,原本看起来相当有趣,但实质上又相当悲哀。
我们以为Nicole很霸道,不断攻击Charlie,但又会在她与律师Nora的协调中,发现她持续为Charlie说好话,证明无论如何,她都是深爱著Charlie。对了,电影里面Nora那一段以“圣母玛莉亚”来比喻从古至今的女性困境,逗趣极了,应该是全片最好笑的段落:“这个世界总是要求女人完美无瑕,看看圣母玛莉亚吧,她生下耶稣时还是个处女呢。而上帝到哪里去了呢,根本就不见了,他连做爱都不必。”
《婚姻故事》直接承袭英玛褒曼(Ernst Bergman)的《婚姻生活》(Scenes from a Marriage)以及Robert Benton的《克蓝玛对克蓝玛》(Kramer vs. Kramer),施嘉莉祖安逊的短发造型也让人想起英玛褒曼的谬思女神Liv Ullmann,但全片却充满著Noah Baumbach的幽默神采,简单写意,却又孤独,在这广大社会里面的你我,以为爱一个人需要有一样的兴趣,一样的生活,结果最后只能得到一样的孤独。
这无损于《婚姻故事》在这个世代的伟大,摄影Robbie Ryan自从《争宠》(The Favourite)再度发挥精彩,于小空间内呈现出众多人物的疏离感,即便怎么爱,还是把对方越推越远。
故事来到最后,Charlie与Nicole和平离婚,Charlie再度来到Nicole的洛杉矶老家,彼时她已有了新男友,天真乐观,与Charlie完全不同,Charlie也许心想,其实她应该是爱这样的男人吧,却无意间陪儿子Henry念起开场的那封信,那是Nicole从未递给他的告白信,上面写著他有多好,写说即便两人必须要分手,仍会一辈子深爱著Charlie。
原来她还是爱我的啊,而我也永远爱著她。只是命运还是得推著我们向前,在岁月的洪流上,我们只能像F. Scott Fitzgerald在《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所写的一样,一直走,无法回头,也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若是偶尔能腾出手为对方绑鞋带,便已足够。
我们明明这么想要离开彼此,相见时总是愤怒与暴躁,但真的要挥手告别,却又有点怀念,怕没有机会再见面,留给对方的,除了温柔,此外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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