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叛国|大律师公会倡发动战争定义收窄 政府没正面回应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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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6日)公布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结果文件,当中有关叛国的罪行,大律师公会早前建议罪行中“发动战争”一词,应收窄至不包括无构成武装叛乱的暴动或骚乱。政府在文件没正面回应会否收窄,重申建议涵盖至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1月30日出炉。(潘耀升摄)

大律师公会倡不构成武装叛乱便不违法

23条立法咨询结果文件归纳公众咨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当中针对叛国罪行,文件提到有意见认为应该清晰定义定罪元素,又引述有本地法律界团体认为就“叛国”罪中“向中国发动战争”,是否应排除不构成武装叛乱的本地性质暴动或骚乱,翻查资料,此为大律师公会的建议。对于罚则,有意见认为叛国罪最高刑罚必须是终身监禁。

政府没正面回应 重申建议涵盖至威胁使用武力行为

政府回应说,叛国罪考虑了外国法律、香港法律,以及香港实际情况而订,没正面回应大律师公会建议收窄“发动战争”定义,仅重申建议以现行的“叛逆”罪作为蓝本订立“叛国”罪,涵盖意图危害国家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而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期2月28日完结。(潘耀升摄)

意见忧隐匿叛国罪鼓励批斗 宗教界冀与法律界同获豁免

至于隐匿叛国罪,列明如果知道某人已犯、正犯或即将犯叛国罪,但知情不报均属犯罪。有意见认为与“一人犯罪一人当”的原则相违背,亦会引起市民和外资担心鼓励批斗文化,要求改为鼓励市民举报叛国罪行。有宗教界人士指出,很多信徒会向神职人员告解,期间可能表达对国家或施政的不满,神职人员未必有足够法律知识判断是否违叛国罪,要求神职人员与法律界人士一样,受专业保密权保障。

不过,亦有意见认为,隐匿叛国罪受法律专业保密权的保障,等如提醒疑犯找律师隐匿,认为专业保密权和罪犯人权并不高于国家主权。

政府重申隐匿叛国罪有必要 律师不披露亦不构成罪行

政府回应说,基于叛国罪的性质及严重后果,有必要确保能够有效制止叛国行为发生,尽快将犯罪份子缉拿归案,提及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及新加坡亦有订明隐匿叛国的罪行。

隐匿叛国罪受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政府重申,律师不披露有关犯罪事宜不构成罪行,举例如果有人不清楚自己作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叛国,因而寻求法律意见;或有人犯叛国罪后希望寻求法律意见,这些情况都受到法律专业保密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