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度身心障碍女子双腿骨折成淫狼猎物 遭带回家2天强奸4次
撰文: 联合新闻网
出版:更新:
台湾南投县庄姓男子在前年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双腿骨折的女网友。
庄男将女网友载往租屋处后,利用女子双腿骨折行动不便,在短短2天内性侵4次,女子趁庄男外出上班时,才打手机向友人求助。
更一审撤销原审认定,改依对身体障碍女子犯强制性交罪,而非原审认定的强制性交罪,一共4罪,每罪量刑从3年4月提高到7年2月,未定应执行刑。
女子遭带回家2天强奸4次 一原因轻判改重判(点图了解更多):
+12
判决指出,南投县庄姓男子从事服务业,前年7月3日晚间,透过交友软件“柠檬”,认识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双脚进行过骨折手术、行动不便的女网友,庄男在隔天凌晨零时许,开车前往基隆市女子住处载女子,回到其南投县的租屋处。
庄男在同年7月4日上午,抵达南投县住处后,利用女子双脚骨折、行动不便无力反抗的弱点,徒手脱去女子裤子后欲性侵,当时女子反抗“我不要”、“你很烦”,但庄男仍违反女子意愿性侵。
庄男在上午性侵得逞后,陆续在4日下午、晚上,又用相同方式性侵女子,隔天上午出门上班前,再次性侵女子,一共性侵女子4次,女子是趁庄男出门上班后,打电话向朋友求助才脱困。
【延伸阅读】印佣在台湾惨遭强奸囚禁 沦性奴12年 嫌疑人离世方成功逃脱(点图放大浏览):
+19
南投地院原认定庄男涉犯强制性交罪,一共4次犯行,每次犯行都判刑3年4月。
不过全案发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后,更一审认定,庄男明知女子身体有残疾,仍利用女子的身体状况性侵,构成刑法第222条第1项第3款的对身体障碍之人强制性交罪,而非原审认定的刑法第221条第1项的强制性交罪。
更一审认定原审认定有所违误,因此撤销原判刑,改判4次犯行,每次7年2月徒刑,不过因此案尚未定谳,认为在全案确定后,再由检方向法院声请定执行刑为适当,因此更一审未定应执行刑,仍可上诉。
台人妻遭老爷强奸8次 老公竟不帮 最终因1兽行忍无可忍这样揭发柬埔寨诈骗|台男月赚10万即介绍女友过去 落地即被强奸虐待囚禁房思琪翻版|台女涉协助补习老师强奸15岁女儿 两人均遭起诉台湾公鸡惨遭强奸及凌虐 两日后不治身亡 凭体液找到凶手竟是牠台“最美博士”许蓝方收强奸恐吓 反被批作风大胆自食其果爆论战台无良父母19万卖2岁幼女给“淫兽”抵债 买主曾强奸其8岁长女台男强奸女按摩师案 法官到养生馆实地视察 因这些理由判无罪
延伸阅读:
【本文获“联合新闻网”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