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蔡英文政府設下「止蝕位」 陳同佳赴台灣投案終露曙光
在台湾杀害女友的香港青年陈同佳周三(23日)为另罪服刑并刑满出狱后,港台同时关注其涉嫌杀人的罪行能否受到法律制裁。台湾内政部长徐国勇的最新说法是“政府并没有限制陈同佳入境,但是政府必须掌握陈同佳的行踪,因此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必须临柜申请”,一改先前强调港台必须在有“司法互助”协议及通告台湾境管机关注记拒绝陈同佳入境的说法,等同为陈同佳赴台“投案”受审开了一扇小门。
徐国勇及总统蔡英文、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法务部长蔡清祥、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等人的前后说法不一,无论蔡英文政府如何以“最新说法”修正“先前说法”,现实的情况就是只要陈同佳向台湾驻港机构临柜申请赴台,蔡英文政府将不再拒绝他入境,试图为近期将“人权”置于“主权”之下的荒腔走板设下“止蚀位”。
蔡英文之所以想要從這宗「香港人殺香港人」兇案的泥淖脱身,顯然是因為蘇貞昌等人窮盡各種方法要人民相信「陳同佳自願投案」背後有北京陰謀。但台灣會因此落入「一中陷阱」、主權受損的話術,台灣人民並不買單,甚至蔡英文政府已面臨「騎虎難下」的窘境。
眾所皆知,蔡英文的個人聲望之所以得以自去年「九合一」選舉後的低谷回升,主要是她利用習近平發表「習五點」啟動兩岸統一進程,化身「辣台妹」」促銷「芒果幹」(亡國感)並因此得利。
「習五點」雖是火種,但將這把火從星星之火發展到燎原之勢的,卻是蔡英文充分利用港府為了讓陳同佳到台灣接受法律制裁,啟動修正《逃犯條例》納入大陸、澳門的政策失誤。可以說,蔡英文及民進黨政府除了可能碰觸、違反「一中」紅線的《難民法》抵死不訂、不修以外,從民進黨中央、支持者及「覺青」,是以各種有形、無形的力量盡力維持著香港「反修例」運動引發的騷亂以利蔡英文能在台灣得利。
為了遂行此一目的,當陳同佳透過牧師管浩鳴表達願「自願」赴台受審,蔡英文政府從上到下以「林鄭的背後是北京」、「一中圈套,才不會上當」、「應循司法互助管道」、「陳同佳是被自願」等話術,指責港府「政治操作」、「陰謀」等方式,力阻陳同佳「投案」,無非是想藉「最高的正義」說服台灣人民「香港人的被害者人權」並不重要。
然而,台灣人民顯然沒有因案件是「香港人殺香港人」而泯滅人性,蔡英文政府才退而求其次要求派員赴港「跨境執法」,以求對台灣內部不滿民意「有個說法」,網絡上也開始出現2016年香港「石棺藏屍案」兇嫌搭機來台躲避查緝,港警來台「跨境執法」的「假新聞」,藉以營造「蔡英文能,何以林鄭不能」的印象。
不過,有關港、台警方在「石棺藏屍案」中的合作,是在於對殺人犯逃竄與捕獲的互通聲息,以及基於打擊犯罪的相同理念及彼此的善意、默契進行體制外的安排,使得台灣驅除「不受歡迎人物」出境時,港警從而能夠無縫及時看管。換言之,雖然有合作的事實,但港警從來沒有在台灣司法權管轄範圍跨境執法。
撇開「石棺藏屍案」的港、台警方合作不談。就算台灣因為國際現實及兩岸政治的特殊性,少與其他國家或司法管轄領域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但依然有從泰國、菲律賓等國家押解重大槍擊案、外逃經濟罪犯返台的案例。甚至在兩岸仍相互敵對的1990年,兩岸就透過紅十字會簽訂《金門協議》,達成在海峽中線或第三地相互遣返、接收偷渡犯的「只能做,不能說」的默契,往往在要犯上了指定航班或接受要犯的船隻已在返程途中,媒體才會知道正義即將獲得伸張,念茲在茲的都是「被害人的人權」。
再者,縱使台灣政府不應該放棄與其他國家、司法管轄領域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以求能夠制度化處理跨境犯罪案件,但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卻無法成為拒絕刑案嫌犯「主動投案」的阻卻違法事由。
蔡英文政府有那麼多法律人,不可能不知道將「一中陷阱」當成拒絕陳同佳投案的不在理與荒誕之處,卻仍基於政黨之私並誤判情勢,以為台灣人民並不在意香港人的人權,以「捍衛主權」出發的相關話術,反而讓蔡英文政府顯得缺乏「人性」,成為減分項。
說到底,蔡英文政府還是將台灣人民當成傻瓜,似乎已經忘了去年「九合一」選舉時,「討厭民進黨」成為最大黨是如何煉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