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女移居台湾后疑勾老公挨告 被检察官脱光揉胸拍摄私处惹争议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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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庄珂惠起诉黄姓女子涉嫌妨害家庭后,遭黄女指控在调查过程中要求脱衣拍照、碰触胸部,涉嫌性骚扰;彰化地检署调查认定是基于调查犯罪证据所需,但事件曝光后引发议论。法务部长蔡清祥昨天表示,已责成台湾高检署分案调查,如违规违法会严正处理。
庄珂惠昨天(19日)透过地检署回应指出,该案因告诉人诉状中提及黄女身上特征,有必要勘验查证厘清。当天女法医公出,改找女法警协助拍照,但因气温低,没让黄女全裸,要求一次脱一半,分上、下部分勘验身体;且该案调查后,相关证据证明黄女涉案,已起诉。
据了解,黄姓女子(四十四岁)是大陆赴台新住民,已取得台湾籍,但双亲仍在大陆;她被控和有妇之夫有亲密关系,男子元配发现两人会相约出国,因此检方侦讯时除勘验黄女身体特征,还命黄女廿万元(台币)交保、限制出境。全案已于本月十三日起诉。
今年一月间,黄姓女子向彰化地院控告庄珂惠性骚扰。黄女指控,去年四月二十四日她在接受检方讯问后,庄要她赤裸、两腿张开接受女法警拍摄私处,庄还揉捏她胸部,导致下体流出分泌物,庄拿卫生纸给她擦拭后还继续拍照,过程“宛如三级片”。
不过,黄女提告时已逾六个月告诉期,彰化地院判决不受理。黄女边上诉,本月更委由律师向彰化地检署申诉性骚扰。彰检获报后,召集四位署内委员、两位外部委员组成性骚扰申诉处理调查小组调查。
该小组一致认为庄所作的勘验程序是调查证据、犯罪情形所需,过程中未违反黄女意愿,且勘验人员都是女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属于性骚扰防治法规定的性骚扰案件,全数决议通过不受理。
蔡清祥昨对此表示,女检察官究竟是违规或违法?是基于办案需求或有行政上因素?详情尚不清楚,已指示高检署尽速处理,避免风波扩大;蔡清祥并呼吁检察官办案严守程序正义,切勿造成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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