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自称“逸仙法师” 性侵19岁女住持92次 辩称男女朋友已订婚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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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徐顺诚以修道为名,自称“逸仙法师”,对外以“圣国黄帝总宗堂”精神领袖自居,2017年1月27日、除夕夜,他在桃园一家宫庙膳房,趁19岁的女住持留宿,竟强制性交,还殴打反抗的女住持。女住持逃到厕所躲避,打电话向妈妈求救。桃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徐4年徒刑,伤害罪部分处得易科罚金之刑5月。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

以“逸仙法师”自居的徐顺诚,以“圣国黄帝总宗堂”精神领袖身分在高雄、南投竹山和桃园龙潭等处设立宫庙。

徐顺诚坦承有“指交”,但否认有强制性交或动手打人,辩称和女住持是“男女朋友”,当天是在正常交往的情况下自然发生,况且案发后女住持已和他订婚,根本没有检方指控的这些事。

高院综合女住持历次指诉、她母亲的证述、验伤诊断证明书、刑事局鉴定结果,认徐的辩词不可采,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量刑也允当。

但检察官起诉徐顺诚2014年8月31日,和自2015年3月初某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止(总计22.5个月,每月4次频率计算,共计90次),强暴女住持91次,部分因只有女方有瑕疵的指诉,无其他补强证据,这部分仍无罪。

高院表示,妨害性自主有罪部分,徐得上诉,但伤害部分不得上诉。其余无罪部分,依刑事妥诉审判法规定,几可确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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