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倡室内及乘坐公共交通戴口罩 有效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12月9日,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印发《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
《指引》提到,呼吸道传染病的常见病原有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等,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带有病原体的气溶胶或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措施。
《指引》指出,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有少于1米的近距离接触;出现发烧、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者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应佩戴口罩。
同时,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也应佩戴口罩。
《指引》指出,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建议在以下场景佩戴口罩,包括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厢式电梯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长者、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与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共同学习、生活或工作期间。
至于在体育锻炼时,或处于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或3岁及以下婴幼儿,则建议不佩戴口罩。
《指引》提醒,口罩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等防护口罩(无呼吸阀)或医用防护口罩,其他人员建议佩戴即弃的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儿童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或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建议选用儿童防护口罩,其他儿童建议选用儿童卫生口罩。
《指引》指出,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并注意及时更换;心肺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各地疾控部门应及时动态发布当地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形势,提醒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将根据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需要动态最佳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