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处长地铁猥亵女子情节严重 遭行政拘留12日兼“炒鱿”

撰文: 范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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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网公开两则处罚信息显示,浙江自然资源厅一处长在地铁猥亵他人,遭行政拘留12天、免职并调离公务员队伍。

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处罚书,2023年3月1日18时30分许,陈东在杭州地铁2号线地铁列车上,以手触碰、生殖器贴蹭李某某臀部的方式,对李某某实施猥亵。

处罚书指,陈东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且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属严重情节,给予陈东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送杭州拘留所执行。

5月27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通知,免去陈东同志的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职务,调离公务员队伍。5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证实,两个“陈东”为同一人。

据《澎湃新闻》报道,事发后,陈东已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属的事业单位省海洋科学院任职,职务为管理六级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