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自杀】传陈星妻子曾逼林奕含下跪道歉 导致精神崩溃
台湾作家林奕含自杀事件引发的诱奸案余波不断。此前,有台湾媒体爆出,2009年10月,林奕含的父母得知林奕含与补习老师陈星的关系后,相约陈星在台北喜来登饭店谈判。当时现场还有陈星妻子谢如玉与1名友人在场。据悉,陈星在现场被痛骂长达1小时之久,妻子则沉默不语,最后选择原谅陈星及林奕含。
然而该事件传出另外一个版本。据报道,当时陈星妻子因丈夫被骂,激起她“袒护丈夫的怒火”,声称要控告林奕含妨碍家庭,并逼迫她当场下跪道歉。而后林家父母也不再追究,双方达成分手协议。但林奕含无法接受该结果,精神状态愈来愈差,导致第二次自杀,吞下300多粒安眠药。
据悉,在陈星在“神隐”后发表声明的5月9日当天,陈星妻子曾手写了一段自己的心声:“妻子的心声,8年前,我被告知恋情,我选择——没有提告,我沉默了8年。”有分析指,该“心声”除了透露陈星妻子知情外,有意将“诱奸案”导向“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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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林奕含父亲林炳煌今日(24日)透过社交软件群组发表声明,强调关于性侵的“六个真相”,“希望台湾、中国、世界,都不要再有一个房思琪……”
真相一,是强奸犯最普遍的特征是:他们看上去无比正常,一点都不像强奸犯。 真相二,性侵在我们的社会大规模存在。 真相三,如果你想强奸一个人,整个社会都会“协助”你。 真相四,被长期虐待的受害者会“爱上”施暴者,不仅不罕见,还很常见。 真相五,强奸和激情无关,只和暴力、控制、羞辱有关。 真相六,不要责怪受害者不坚强,因为再坚强的人都可以被创伤摧毁。
林奕含疑遭诱奸事件亦引发民众对通奸罪的关注。5月18日,台湾司法改革国是会议通过废止台湾《刑法》第239条的通奸罪。决议指出,若有关条例无法立即废止,应废除《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即夫妻控告另一方通奸后,可对配偶撤诉,但可不对第三者撤诉的例外规定。
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委员林志洁表示,林奕含事件与通奸非刑事化相关。曾有案例显示,遭性侵的受害人指证疑犯后,因证据不足无法将对方定罪,却遭疑犯配偶以通奸罪反击,无辜被判罪。故为避免受害人不敢指证施暴者,司改国是会议主张废除通奸罪。
目前林遗憾疑遭陈星诱奸案,已经进入司法调查阶段,台南地检署就呼吁双方不要对外放话。有传闻指,检方找过林奕含国中好友,在侦讯后带回其国中日记,望能从中找到有助于厘清案见的细节。